【摘要】2016年12月3日,财政部以财会[2016]22号文发布了《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同时,废止了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》(财会[2012]13号)及《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》(财会[2013]24号)等原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。并明确:《规定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相关规定与其不一致的,应按《规定》执行。2016年5月1日至《规定》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核算制度变更而影响资产、负债等金额的,应按《规定》调整。因此,全面推开"营改增"后,《规定》是所有行业纳税人增值税业务会计处理最重要的依据,为使财务人员更好理解和把握《规定》,本刊特作系列解读。
【关键词】
《建筑知识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重庆高教研究》 2015-06-29
《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》 2015-07-01
《重庆高教研究》 2015-06-30
《重庆与世界》 2015-07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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